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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是经营医疗器械的,购买了一个彩色液晶显示器,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上游供应商给我们开的发票名称是显示器,我们往外销售开的是全称,这个可以吗?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2/0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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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可以的,按照有关规定,彩色液晶显示器作为辅助医疗器械的部件,也是需要在销售发票中报销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上游供应商开的发票是显示器,而不是彩色液晶显示器,因此在销售发票中也应该填写显示器,而不是彩色液晶显示器。 此外,销售发票中应当填写准确的全称,将发票内容与商品信息对应起来,以保证报销正确、准确,也避免发生税收纠纷或不合法销售行为。此外,可以在开具发票上添加一些备注,以限定一些购买要求,比如技术规范、品质要求等;或者给予一些服务和保证,如三包服务、无忧退货等,以方便客户更好地使用产品。
2023 02/0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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