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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第一季度盈利已交企业所得税,第二三四季度亏损,全年亏损,年终汇算清缴时退税,原因怎么写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3 02/0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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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第一季度盈利已交企业所得税,第二三四季度亏损,全年亏损,原因可能是公司因生产经营变化而产生的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导致整个企业出现了损失,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而在该情况下,企业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有权利申请退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按照本法规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凭证,抵扣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应当在年末汇算时退税。因此,经过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得到退税。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其他减免的情况,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自然人独资企业有权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消费税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企业投资无营业收入项目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2023 02/0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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