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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提供借款无法收回的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2/0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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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企业向个人提供借款无法收回的损失一般不可以税前扣除。不过,如果企业在收取借款时已经作了足够充分的证据,如借条、支付凭据等,证明该借款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支付的借款在确实无法收回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能会允许企业税前扣除该借款损失。但是,企业应保证在收到借款后,立即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并有效地记录借款交易,以便为税务机关提供有效证据,以便在借款无法收回时能够获得税前扣除。 拓展知识:在此情况下,企业应按照税收学原则,根据收到借款的时间来确定是否可以把借款损失税前扣除。比如,在当前会计期间,企业应当将已收到的借款收入当作收入,应在纳税申报中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而在此期间企业无法收回借款时,将借款损失当作费用,并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
2023 02/06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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