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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下总公司收取分公司上缴的利润,利润不该发票,该怎么做分录?总公收取的分公司利润,总公司用交企业所得税吗?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2/0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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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利润,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收入类-其他收入”和“费用类-其他费用”的项目进行分录。收入类分录:21210> 其他收入>XXXXX;费用类分录:61710> 其他费用>XXXXX。 2、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利润,不需要发票,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要求收入必须有税收凭证,而如果没有发票,就无法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税收凭证,也就没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 02/0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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