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简易计税,预缴时(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03*3%. 回项目地后,缴纳剩余增值税时,是不是,是(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1.03*3%-异地预交税额"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是的,异地预交税额应该从缴纳剩余增值税时减去。
例如,某公司在B地进行一项工程,它需要拆包工程,支付给A地的分包商400万元,同时,公司把剩余的300万元分别付给B地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交税后的价款总额为802万元。在缴纳增值税时,应当先减去在A地异地预交的税额,即:802万元/1.03*3%-400万元/1.03*3%=2.44万元。
2023 02/07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