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上一年还有结转的教育经费8万元。甲公司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多少万元?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甲公司2019年度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97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工会经费:12万元。
2、职工福利费:80万元。
3、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其中上一年度结转的教育经费8万元已经包含在内。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其依法发放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分别为税前费用的3%和2%,超出部分则不能作为扣除项。故本案甲公司共发生职工福利费80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超出部分则不能作为扣除项,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合计为97万元。
举个例子来说明,对于甲公司发生的总费用为1000万的情形,其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分别为800万、400万、100万,那么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合计为900万,即税前费用的3%+2%+100万。
2023 02/07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