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以前计提员工销售奖励的时候,都是用的应付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个科目,12月份计提的时候用成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12月份已经结账,还用改吗?要改的话,怎么改?不改的话,1月份发放销售奖励做账,直接冲: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这个科目,不冲:应付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个科目可以吗?会有什么影响吗?做的是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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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用修改的,正规的就应该在工资里面。
2023 02/07 14:53
84784973
2023 02/07 15:11
好的,谢谢老师。那我现在计提员工销售奖励的时候,科目是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还是用“应付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正好现在是新的一年,做下调整,谢谢
郭老师
2023 02/07 15:13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