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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在两个地方兼职,工资均未超过5000,但合计超过5000的,需要缴纳个税吗?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2/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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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一定时期内的总收入减去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后的所得额,未超过5000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如果两个地方的兼职工资收入合计超过5000,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所得额达到一定标准时,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为单位,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用案例:比如,小李在A地和B地做兼职,每月A地的收入为4000元,B地的收入为3000元,则小李的每月总收入为7000元,虽然两个地方的收入都没有超过5000元,但总收入超过5000元,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02/0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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