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2022年四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成本与当前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老师,请问收到这个短信需要注意什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同学,需要在汇算清缴时核实是否有未取得发票等合法票据的税前扣除项目,若有要进行纳税调增
2023 02/07 21:52
84785040
2023 02/07 21:56
噢噢,就是正常的涉税提醒是吧
小默老师
2023 02/07 22:02
嗯嗯,是这样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