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有一个问题,银行贷款中按月还本付息,21号为还款日,那么我在计提的时候是应该以上月31日为期间计提还是借款日到付息日那天的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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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亲爱的学员晚上好
2023 02/11 00:00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11 00:02
我来看看这个题目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11 00:05
按季结息的,为每季度末月的21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1日为结息日。
84785008
2023 02/11 00:07
是这样的,公司有多笔的贷款,每笔的借款日期都不相同,还款日基本是21号或者8号,之前的分录都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的,我现在不想按之前的做,想要先计提,但发现按每月1号至31号为一个期间来计提利息的话,在下月21号或者8号付息的话,那么期末应付利息会有借方余额,且要下月初还得重新计提一部分利息,觉得好麻烦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11 00:26
银行算利息的话一般是算头不算尾,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这么算的。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11 00:28
您可以在付息的时候再计提,计提完毕马上付息冲掉就没有余额了。
84785008
2023 02/11 00:29
这样的吗,如果这样的话,我不是可以直接入财务费用了吗?那什么情况下是算到月末呢?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11 00:35
算到月末就有余额了 ,要想没有余额,您付的时候再计提利息,用应付利息过一下账,然后平了就可以了。
84785008
2023 02/11 00:40
好的,明白了,谢谢老师解答,早点休息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11 00:41
不客气,大家一起互相学习。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