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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物资直接出售,其受拖方代缴的消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那为什么答案还要选D?

84784979| 提问时间:2023 02/1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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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稍等看下题目
2023 02/12 21:59
朱立老师
2023 02/12 22:03
问:某企业委托生产烟花的工厂加工一批鞭炮、焰火,收回后再销售,是否还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如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鞭炮、焰火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4784979
2023 02/12 22:27
好的,谢谢老师
朱立老师
2023 02/13 08:14
不客气的  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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