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民营精神病医院-合伙企业,原来是非营利性质的,现在变更为营利性质,营利要缴纳那些税,非营利要缴纳那些税,请问一下老师,现在要查补税金

84785038| 提问时间:2023 02/1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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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增值税 附加税 印花税 生产经营所得 具体的看你的税种认定 增值税及附加税这些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还是可以免的
2023 02/18 13:54
84785038
2023 02/18 13:59
病人住院治疗费营利性可以免增值税吗
84785038
2023 02/18 14:01
医保局每月病人医疗报销款交税吗老师
郭老师
2023 02/18 14:07
可以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2020年12月31日前,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增长15条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赣税发〔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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