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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应怎么样开具发票?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2/2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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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例如,某公司提供生活服务,其纳税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行决定开具以下发票: (1)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指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正式发票,发票上注明“普通发票”字样,是发票的正式名称,是增值税的有效凭证。 (2)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指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正式发票,发票上注明“专用发票”字样,是发票的正式名称,是增值税的有效凭证。 (3)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指通过电子票据系统开具的发票,有效期为60天,由税务机关认可,作为增值税的凭证。 (4)收据。收据指发票的替代凭证,仅能凭收据进行报销,不能作为报税的凭证。
2023 02/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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