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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生日常经营借款,向银行支付3年(借款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利息支出300万元。其中,对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利息,企业于2018年6月底取得银行开具计息单若干份,价税金额合计250万;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企业于2018年12月底取得银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 财务费用 1 000 000 应付利息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000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日常经营借款利息支出100万元;那没取得100万发票业能税前扣除?题目不是才取得50万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3 02/27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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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哥哥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无票利息支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2023 02/27 23:31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27 23:32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日常经营借款利息支出100万元。是会计的上的处理。 而税法上没有取得利息发票一般不能税前扣除。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2/27 23:35
必须要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1、银行收取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财税〔2016〕36号 2、支付银行及其他单位的利息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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