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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留抵进项的情况下 如果1月的进项是10万,销项是5万,不用交增值税。 2月进项是10万,销项是5万,还是不用缴纳增值税。 而3月的进项是5万,销项是20万,当月销项大于进项,3月要交增值税。 我不懂的是在3月交增值税时,是只管3月当月的,用20-5=15,要交15万的税呢 还是说1、2月的也要管,得把这3个月累计起来,用(5+5+20)-(10+10+5)=5万,交5万的税 以上到底哪种方式是对的?"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2/2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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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答案是第一种方式,即只管3月当月的,用20-5=15,要交15万的税。增值税是每月独立计算,各月应纳税额是不允许累计的。 拓展知识:增值税计算时,可以先把月度进项和销项累加起来,减去留抵项后,再按月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再把月度应纳税额累加起来,得出当月应纳税额。
2023 02/2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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