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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两个公司同时使用一个办公室,合同只和甲公司开,票也只给甲公司开。那么甲公司能开分割单给乙公司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如果不能,要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3 03/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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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般情况下,如果两个公司同时使用一个办公室,并且只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只开给甲公司发票,甲公司不能开分割单给乙公司作为扣除凭证。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乙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向甲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使用费,甲公司可以开一笔收据,作为乙公司的税前扣除的凭证。甲公司需要记录收取的使用费,并报税。 例子: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时使用一个办公室,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500元的使用费,乙公司可以以此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甲公司收取的使用费也要在财务报表记录,并报税。
2023 03/0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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