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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清单申报的存货损耗,在会计上要做到营业外支么?还是会计做账不反应,就是税法清单申报?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3 03/03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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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即路途中的合理损耗的损失无需向税务部门申请扣除。因其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也无需做进项税转出。 其他两种情形,因销售方或运输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企业承担,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需要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3 03/03 00:34
薇老师
2023 03/03 00:34
合理损耗,属于管理费用。 意外损失,才是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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