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现一单位收到中央资金批复做一工程项目,但由于未按批复内容实施,导致验收不合格,于是该单位向地方财政申请地方配套资金转入中央资金账户用于上缴财政,变相的意思就是用地方配套资金做了这件事,请问有什么风险和不合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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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政府投资项目未按立项批复的建设工期完工未落实资金或者未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2023 03/07 08:53
84785003
2023 03/07 09:02
不好意思老师,他这个项目已经做完了,只是验收不合格,然后他们就向同级财政申请了一笔地方配套资金转入了中央资金账户,然后同年再由财政收回去了,他们的意思就是变相用地方配套资金来做了这项工程。
84785003
2023 03/07 09:06
意思就是用地方配套资金来弥补了中央资金这个钱,给就会存在类似资金混用、或者未专款专用的情况发生?
朴老师
2023 03/07 09:12
中央投资补助项目要求安排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建设的,地市级发改部门应要求负责项目实施的该级政府向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
84785003
2023 03/07 09:37
县级单位不涉及发改,对接上级是市林草局,就是给会存在一些风险,这样做?
朴老师
2023 03/07 09:43
同学你好
这个一般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