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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材料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运输费用增值税税率9%。2019年6月“原材料”期初余额20000元,数量2000公斤。该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6月5日,购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0元,数量200公斤,增值税额234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元,增值税额36元,材料运到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6月9日,以汇兑结算方式购入材料1000公斤,发票账单已到,价款12000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3/0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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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您认为这两项事务的税务处理如何?
2023 03/09 10:37
84784959
2023 03/09 10:37
(1)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计算1800元乘以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234元的增值税应纳税额;(2)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计算12000元乘以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1560元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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