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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从公司拿走400万自用的 以后也不还的 怎么处理啊 造民工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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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这种情况会被视为公司股东分红
2023 03/09 11:12
84784976
2023 03/09 11:13
我还知道视为股东分红呢
小宝老师
2023 03/09 11:16
答: 参考财税[2008]83号规定,对于股东从公司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公司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贵公司应扣未扣税款,可能会面临被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