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电视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1)外购彩色显像管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68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0万元(不含税),货已验收入库外购用于彩电生产线二期工程用的钢材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68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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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确认您的问题是:请问以上购销业务如何计算增值税?
2023 03/0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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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09 16:48
是的,您提到的两项购销业务均属于外购,应按照《增值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2021年7月彩色显像管一批外购,税额为680万元,应纳税额为680万元;钢材批外购,税额为68万元,应纳税额为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