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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增值税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22年 10月10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物资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万元,材料成木差异为-3%、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及相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可收回的物资作为原材料核算,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22年11月25日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税金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22年11月25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的会计分录。 (最好有计算过程)

84784955| 提问时间:2023 03/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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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3 03/09 23:05
薇老师
2023 03/10 01:38
1.借:委托加工物资 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13%=1.56 贷:银行存款 13.56 2.借:原材料(600*(1-3%) +12)= 594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4
薇老师
2023 03/10 02:21
用这个—— 1.借:委托加工物资 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 贷:银行存款 13.56   借:委托加工物资13.2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0*(1-3%)+12)/(1-10%)*10%*80%=52.8 贷:银行存款66 2.借:原材料(600*(1-3%) +12)*80%=475.2 库存商品(600*(1-3%) +12)*20%+66*20%= 132 贷:委托加工物资 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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