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句话不理解 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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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比如你委托人家加工一批首饰,对方的计税价格200元,如果你低于200元出售,可以不用交消费税
如果300元,就只要按差额100交消费税
2023 03/13 17:01
84785029
2023 03/13 17:06
计税价格是 消费税计税价格还是什么意思
宋生老师
2023 03/13 17:07
你好!是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84785029
2023 03/13 17:20
说的这个 表面意思我懂 内层懂不起
宋生老师
2023 03/13 17:21
你好!你说的内层是指什么
84785029
2023 03/13 17:22
高于计税价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赔钱卖 这句话咋理解呢
宋生老师
2023 03/13 17:23
你好!就是这样理解,你另外有赚钱,那么多赚的那部分,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