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工资表中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可否举个例子说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小杨2019年1月-12月一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收益16000元,无不征税收入;一月交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刚开始享有孩子教育和赡养父母重点额外扣除总共为3000元,无别的扣除。
测算全过程以下:
(1)2019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益-累计不征税收入-累计扣减花费-累计重点扣除-累计重点额外扣除-累计依规明确的别的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元,相匹配征收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免减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19年1月,预扣预缴个税165元。
(2)2019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益-累计不征税收入-累计扣减花费-累计重点扣除-累计重点额外扣除-累计依规明确的别的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相匹配征收率为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免减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
2019年2月,预扣预缴个税165元。
(3)2019年3月: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益-累计不征税收入-累计扣减花费-累计重点扣除-累计重点额外扣除-累计依规明确的别的扣除=16000×3-5000×3-2500×3-3000×3=16500元,相匹配征收率为3%。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免减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6500×3%-165-165=165元
2019年3月,预扣预缴个税165元。
2023 03/14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