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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售后回购和售后租回差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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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1、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售后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主(即出租人)。
售后回购交易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即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终所有权不会转移,仍归出售方。
2、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销售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3、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所交易的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资产,而售后回购的交易对象更多的是流动资产,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由于交易资产的性质不同,并且由于两种交易方式的出售资产并不同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销售业务,因此两者的账务处理也大不相同。售后租回交易,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期末,“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2023 03/16 10:25
84784964
2023 03/16 10:30
谢谢老师,售后回购和售后租回本质是什么呢,在收入确认里怎么理解呢,售后回购本质抵押贷款?
朴老师
2023 03/16 10:40
一、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日后再将该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这里一般只出售商品。
(一)回购的动因
回购的动因通常有三类:
1.企业承诺回购,这是一种远期安排,企业必须履约,通常不存在不确定性。
2.企业行使回购选择权,也具有期权属性,企业是否行使具有不确定性,企业具有主动性。
3.企业应客户要求回购。客户回购要求权也具有期权属性,客户是否行使也存在不确定性,企业没有主动性。
(二)经济实质
在存在回购约定的情况下,企业并没有将与销售标的物相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同时客户对销售标的物的控制能力也相应地受到了限制。换言之,企业并没有实质上转移与销售标的物相关的风险、报酬及控制权。由此不难判定,售后回购交易不符合新收入准则所确立的收入确认条件。
(三)会计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异情况,将售后回购分别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当回购价格低于销售价格时
两者之间的差额就代表着企业因让渡该期间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收取的租金,企业应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当回购价格不低于销售价格时
两者之间的差额就代表着企业因该期间占用客户资金而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注:如果客户没有行使回购权重大经济动因的,就相当于没有回购,正常按销售处理。
二、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指的是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的行为。这里的出售既可以出售资产,也可以出售商品。
(一)产生动因
卖方兼承租人先控制标的资产、再转移标的资产、又租回标的资产是售后租回交易正常程序。但在售后租回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地理坐标并未发生变动,卖方兼承租人一直保持着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通过售后租回交易,可以持续维系卖方对标的资产控制的控制权,并获取增量货币资金,进而提升卖方的支付能力。
(二)经济实质
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卖方既收取了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交易对价,也要支付与租赁资产相关的交易对价。与此相对应,卖方既转移了标的资产,也获取了使用权资产。因此,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卖方并未将标的资产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买方。因此,对于出售的资产一部分确认转让部分的处置损益(如果是商品则确认收入),一部分按账面结转到使用权资产,并确认租赁负债。
关于租回那部分资产交易实质上是一种融资交易,只不过这一融资交易是以标的资产作为抵押物而已,借此为进一步提升出租人融出资金安全性。
(三)会计处理
由于售后租回交易同时包括销售行为和租赁行为,而且作为同一交易的销售行为和租赁行为又形成了互为因果关系,售后租回交易账务处理的复杂程度要远远高于常规的购销交易和租赁交易。
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