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以另一家橱柜公司的名义跟地产商签订合同,相当于我们公司是橱柜公司的代理商,橱柜公司包人工费和材料费,地产商给橱柜公司工程款,橱柜公司给地产商开票,橱柜公司付给我们部分利润,让我们就利润部分开9%的专票给他,像这种我们几乎没有进项发票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比较适合用简易计税的方法交税啊?

84784984| 提问时间:2023 03/1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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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一、你们赚取得的利润是什么钱呢?安装、还是销售橱柜?
2023 03/17 09:28
84784984
2023 03/17 09:52
我们赚的利润相当于销售橱柜的钱,我们是代理商
84784984
2023 03/17 10:40
我们是建筑安装公司,相当于合作,是不是就是清包工
江老师
2023 03/17 11:16
对于销售厨柜,增值税税率是13%,如果是只安装,建筑劳务,就是不提供材料,或者是提供少量的辅料,就是清包工;如果是说建筑工程,增值税税率是9%。你说的情况肯定不是清包工,属于提供建筑工程,增值税税率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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