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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是这道题的解析中说道股权转让行为结束,双方当事人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是啥意思呀,不是已经签订了吗,咋还要签订呢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3 03/1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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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023 03/17 17:45
84785002
2023 03/17 17:47
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 ,老师,我这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meizi老师
2023 03/17 17:50
你好;  意思是 比如我 转让股权给你 ;   这个 是一次转让股权; 我都把所得税和印花税都缴纳给税务局了 ; 结果后面  我跟你又约定 把这个股权退给我 ;  解除原来的股权协议和转让合同; ;  这个就属于   你转让我股权。 所以 对于之前 我转让给你的 前面这个转让行为的 ,产生的 个税 肯定是不退的;  你这个是两次转让行为了。  
84785002
2023 03/17 17:52
噢噢,好的,谢谢老师
meizi老师
2023 03/17 17:55
明白了就行;  不客气的; 满意请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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