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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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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1)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减免多少:50%以内减免,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3)申请时间: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4)办理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5)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3 03/1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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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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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
向阳老师
2023 03/18 13:49
您好,同学,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注意事项: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