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教育培训机构的收入什么时候确认啊,12个月的收费时计入预收?按每月确认收入?那发票怎么开啊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3 03/18 20:5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教育培训机构的收入,可以在开发票的时候确认,如果不开发票,12个月的收费时,可以计入预收,按每月确认收入,发票按月开。
2023 03/18 20:59
84785019
2023 03/18 21:16
那如果客户就是要当下就开了全部的发票呢,客户一下交12个月的钱,当下就要12个月的发票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17
同学你好,如果这样的话,就按开了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
84785019
2023 03/18 21:21
但正常确认收入是预收,然后按月确认是吧,这种机构得成本怎么核算啊,包括哪些项目
84785019
2023 03/18 21:23
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哪些,费用包括哪些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26
同学你好,是的,正常确认收入是预收,然后按月确认,这种机构得成本核算,包括老师的工资,福利就行了。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27
同学你好,主营业务成本包括老师的工资,福利,教具的支出,场地费等,费用是销售人员的费用,管理人员的费用。
84785019
2023 03/18 21:30
老师,那税务政策方面有什么优惠吗?税率也是小规模目前百分之1,一般纳税人6?进项有加计扣除的情形吗?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36
同学你好,税务政策优惠,就是小规模目前百分之1,一般纳税人6%,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38
同学你好,还有优惠政策是。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84785019
2023 03/18 21:38
这个一般纳税人百分之3的征收率是不是就相当于小规模百分之3,
84785019
2023 03/18 21:39
那进项抵扣有加计扣除的情形吗?这个行业企业所得税有优惠吗?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40
同学你好,是的,一般纳税人3%,就相当于小规模的3%。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47
同学你好,进项抵扣有加计扣除的情况。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非营业组织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什么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和财税〔2018〕1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四)非营利学校的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又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四条规定,对于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用一张图来表示: (六)非营利性学校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十项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立学校的学费收入一般开具财政票据,属于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如果其收取的学费可以划入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畴,则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营业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七)根据国发〔2016〕81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4785019
2023 03/18 21:47
那进项抵扣有加计扣除的情形吗?这个行业企业所得税有优惠吗?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1:49
同学你好,我上面的回复,已经解答了你的问题了,谢谢。
84785019
2023 03/18 21:52
老师,如果这个培训机构是盈利性的,是不是就不符合上面您发的企业所得税那个,另外进项加计扣除的可以详细说一下吗?
王雁鸣老师
2023 03/18 22:06
同学你好,是的,如果这个培训机构是盈利性的,就不符合上面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进项加计扣除的详细说明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适用行业和条件如图所示: 其中关于销售额的提示:①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②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③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02 案例解析篇(含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梅松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2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1、税务处理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9000×10%=900元;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转出进项税额×10%=200×10%=20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900-20=880(元);本期纳税人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为9500-9000=200=700元,因税款不能出现负数,所以880元加计抵减额中,本期可实际抵减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减额为180元,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2、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次月申报期实际缴纳税款时,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非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贷:其他收益 700 03 申报篇一、提交声明(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点击“资格信息报告”模块下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点击并选择纳税人适用的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并提交即可。(3)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4)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二、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申报标填写纳税人在进行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 ,填写完 当期进项税 (表二)后,在表四中根据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相应的当期可加计抵减金额,并填写在“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本期发生额”。如下图: 04 收藏!一图区分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和加计扣除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