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8 月销售空调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610.2 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5.8 万元,约定 3 个月内返还;当月确认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为 11.3 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13%。计算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610.2+5.8+11.3)×13%=81.55(万元) B.(610.2+11.3)÷(1+13%)×13%=71.5(万元) C.(610.2+5.8+11.3)÷(1+13%)×13%=72.17(万元) D.(610.2+11.3)×13%=80.80(万元) 为什么5.8万不能作为价外费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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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5.8万是包装物押金,今后会退回的,所以不能计入价外费用核算
2023 03/19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