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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买方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我公司是受托方,最后开发软件成果归买方所有,我公司开发过程中成本有外聘技术员劳务费,此《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经科技局认定后为技术开发合同后可免征增值税是吧?那么外聘劳务费能否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适用于我公司吗?

84784980| 提问时间:2017 11/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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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是的,技术开发合同,经科技局认定后,可以免增值税的。外聘劳务费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加计扣除适合贵公司的。
2017 12/0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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