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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委托乙加工厂加工200只高档手表,甲手表厂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0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支付乙加工厂不含税加工费80万元。甲手表厂收回高档手表时,乙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乙加工厂同类手表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5万元/只。甲手表厂将收回的高档手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入632.8万元。已知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甲手表厂2021年7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万元。属于委托加工收回后加价销售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3 03/2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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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你参考一下计算632.8/(1+13%)*20%-(300+80)/(1+20%)*20%
2023 03/2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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