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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政府补助总额法与净额法在计算购买固定资产时有啥处理不同的地方。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3/31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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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3 03/31 23:59
薇老师
2023 04/01 00:03
你好, 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总额法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指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2、会计处理不同:使用总额法的企业,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及“其他收益”等科目确认政府补助;使用净额法的企业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确认政府补助,并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时将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其中总额法和净额法同属于企业确认政府补助的方法,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中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取得的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净额法;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即总额法。选择总额法,在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如果企业先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再确认所购建的长期资产,总额法下应当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净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时将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如果相关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企业再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净额法下应当在取得补助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冲减后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总额法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和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资产处置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二)净额法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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