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购入不动产A楼用于职工食堂,该不动产购入时价格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90 万元。该楼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为20年,假设不考虑净残值。本年11月A楼由职工食堂转作办公楼使用。 老师,帮我看按一下这题的会计分录和税款计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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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
2023 04/04 10:02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03
开始的时候入账价值1000+90=1090
借:固定资产 1090
贷:银行存款 1090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04
折旧6个月,累计折旧额=1090/20年*0.5=27.25万元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06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7.25
贷:累计折旧 27.25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09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本题中不动产净值率=(1000+90-27.25)/(1000+90)×100%=97.5%
不动产改变用途的次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97.5%×90=87.75(万元)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1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87.75
贷:固定资产 87.75
84785017
2023 04/04 10:29
第一笔购入的分录怎么不确认进项税额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30
购入楼用于职工食堂,不能进项抵扣的。
84785017
2023 04/04 10:32
为啥 这个是不是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属于视同销售,属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一休哥哥老师
2023 04/04 10:32
由于它们已经改变了生产经营的用途,成为了最终消费品,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