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20年1月北京光明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①1日,向当地某商场销售微波炉2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不含增值税)为400元/台,销售额80000元,并约定对方10天内付款可享受不含税价款5%的现金折扣,对方于1月7日付款,于是在结算时,给予商场5 %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公 ②8日,销售300台微波炉给外地某客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价税合计为135 600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6540元,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6. 000元增值税额540元,该外地客户款项末付。 分别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3 04/05 21:3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里是没有进项的意思? 
2023 04/05 21:4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