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市不在同一个区现在总公司所得税报表里面体现出来分公司要分摊用公司所得税,我怎样操作总公司才能做分公司不用分摊用公司所得税呢?分公司单独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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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分公司独立核算就可以
自己做自己的
2023 04/09 08:45
84784980
2023 04/09 08:47
但是所得税报表上有显示分公司分摊比例
郭老师
2023 04/09 08:48
你看下当时是不是做了备案
合并一块
是的话找税务局再去修改就可以
84784980
2023 04/09 08:48
好的谢谢!
84784980
2023 04/09 08:49
是去分公司税务局修改对吗?
郭老师
2023 04/09 08:49
你好
是的
分公司需要是独立核算的
84784980
2023 04/09 08:51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市不在一个区也可以设置成单独核算?有文件号吗?
郭老师
2023 04/09 08:58
企业跨区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来讲,如果分支机构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该独立核算。
在税务处理方面,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上述分支机构属于其所在区的固定业户,一般应向其所在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84784980
2023 04/09 09:00
所得税的文件号有吗?
84784980
2023 04/09 09:01
现在涉及的是所得税
84784980
2023 04/09 09:01
谢谢老师!
郭老师
2023 04/09 09:04
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因此,一般来讲,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应在其所在区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应由总机构汇总进行纳税申报。
但实务中,如果企业的分支机构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却不独立核算的,其所在区的税务机关也会认定其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76号)明确规定:“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84784980
2023 04/09 09:05
好的,谢谢郭老师!
郭老师
2023 04/09 09:10
不用客气
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