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总包方是国企 他们响应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所以我们的工程款是用几个自然人账户收的在总包方的,且总包方是以工资形式发的,但是我们账上又做的工程款,工人算代收,签的代收款协议,请问 这样合理吗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3 04/1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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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 有代收协议可以的
2023 04/10 16:32
84785002
2023 04/10 16:36
总包方付出的时候 是用农民工工资账户付出的 而且备注写的是工资,我们拿到做工程款,这种 也没什么风险 是吗?
朴老师
2023 04/10 16:42
同学你好 做收入然后结转成本
84785002
2023 04/10 16:51
但是总包的付款途径是工资 我们做账做工程款收入 这个不影响?
朴老师
2023 04/10 16:56
同学你好 这个工资对你们来说不是收入吗
84785002
2023 04/10 16:57
是的 全额都是我们的工程款
朴老师
2023 04/10 16:59
同学你好 那就是你们的收入呀
84785002
2023 04/10 16:59
那就不用管总包方的付款途径
朴老师
2023 04/10 17:13
对的 这个不用管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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