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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乐科技财务舞弊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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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1 01:37
杨家续老师
2023 04/11 01:40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在不到五十年的时间内,我国的资本市场规则和功能日渐完善,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快速成长的同时尚有许多问题等待解决:如有关法律依然存在漏洞、市场秩序还不够有序等,而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财务舞弊的事件时常发生。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来虚假披露信息进行舞弊的行为有百害而无一利。对企业来说财务舞弊会导致企业信誉下降,遭受处罚,严重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甚至会被停牌终止上市;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他们只能被动地接收失真的财务信息,这会严重干扰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给他们带来经济损失,此外,财务舞弊事件的频繁发生还会使他们对资本市场变得失望,这严重阻挠资本市场的快速成长。上市公司舞弊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舞弊问题始终是资本市场的顽疾,国内外的学者从未停止对其的研究,可是舞弊问题依旧存在,而且舞弊手段愈加复杂、隐蔽,因此我们要以舞弊相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上市公司舞弊深层原因和经常采用的舞弊手段,探究如何有效预防和治理上市公司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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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保证财务信息的公允、可靠是保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条件,舞弊问题始终是资本市场难以根治的恶疾。虽然国内外理论界对舞弊的动因、手段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多优秀的成果,可舞弊事件仍然经常发生,难以杜绝。K 企业从 2015 年至 2018年累计虚增利润高达 119.21 亿元,被称为 A 股史上最大舞弊案。本文以 K 企业财务舞弊事件为研究背景,基于财务舞弊 GONE 理论来探究 K 企业舞弊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舞弊防范与治理意见。
1.2.1 理论意义
上市公司通过虚增利润、隐瞒对企业不利的事项等方式篡改企业财务数据及相关会计资料,达到蒙骗报表使用者的目的,给投资者、合作方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怎样快速有效地识别企业财务舞弊行为,降低舞弊事件发生的概率,已经成为我国财务、审计专业学习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鉴于国外对财务舞弊的研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本文以舞弊动因理论 GONE 理论为基础,选取造假数额巨大的 K 企业为研究背景,从 GONE 理论的贪婪(G)、机会(O)、需要(N)、暴露(E)四个因子深入分析 K 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原因,将西方的舞弊动因理论与我国的舞弊案例相结合,具有两个层面的理论意义。首先为我国学术领域补充和完善财务舞弊的相关理论,在另一层面上为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持,帮助广大投资者有效识别财务舞弊,为有关监管部门部门和企业管理者提出防范和治理舞弊的对策。
1.2.2 现实意义
本文利用 GONE 理论对 K 企业的舞弊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展现 GONE理论的应用,有助于为其他企业提供警示,帮助他们对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优化;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企业常用的舞弊手段,更加准确的识别舞弊行为,从而执行更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助于国家监管部门优化相关法律规定,创造公平、有序、高效的外部治理环境,保证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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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财务舞弊理论基础
2.1 财务舞弊及其概述
2.1.1 财务舞弊的概念
目前在理论界,由于研究方向的不同,国内外众多研究者对于财务舞弊的定义尚未达成一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财务舞弊是行为人将理应披露的信息有意隐瞒或篡改的行为,最终目的是欺瞒报表使用者。2017 年我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将企业内外的人员利用欺骗等方法侵害企业利益,并可能给个人带来不法收益的行为定义为财务舞弊。我国财政部在 2006 年对财务舞弊定义进行了完善,将其表述为企业内部人员通过欺骗手段侵害企业利益的故意行为,并且这种行为通常来说是利己的。虽然这些定义在表述上存在些许差异,但是对这些定义的内涵进行梳理还是可以发现其共同点:实施财务舞弊的人员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其目的是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2.1.2 财务舞弊的特点
(1)舞弊主体多样性
对于企业来说,在其生产经营的任何环节都可能发生舞弊行为,因此舞弊行为的发生可以被判定为公司不同职能的人失职行为的结果,需要不同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来说,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是否有效使用、审计部门的审计行为是否客观公正、财务部门出具的报表是否真实都会影响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2)舞弊主观故意性
舞弊强调某些个体为了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出于故意的心理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篡改,而不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股东的大意造成的。
(3)舞弊手段复杂性
对于企业高级管理层蓄意舞弊的行为,可使用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供操作的财务数据也有很多,企业常用的手段有虚增货币资金、虚增收入、隐瞒关联方担保情况、利用关联方交易等。随着外部监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增强,舞弊手段也越来越难以察觉,例如部分公司会通过阴阳合同来进行财务舞弊。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交易时双方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阴”合同对内结算,从而达到虚增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阳”合同对外显示,以此蒙蔽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这些手段复杂、多变,难以识别,使得审计和监管人员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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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财务舞弊动因的相关理论
2.2.1 舞弊 GONE 理论
舞弊“GONE”理论是国内外理论界对财务舞弊动因进行分析时最常用的理论模型,该理论将舞弊的动因分为四个因子,分别是贪婪(Greed)、机会(Opportunity)、需要(Need)和暴露(Exposure),这几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组合起来就是“GONE”,这也是“GONE”理论名称的由来。从四因素的观察角度来区分,理论将这四因子中分为内部因子和外部因子,内部因子是从企业内部视角出发阐明了舞弊是受到利益驱使,包括贪婪和需要两因素;外部因子是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视角出发,阐述了外部监督管理机构功能的缺失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导致舞弊发生的更加频繁,具体包括机会因子和暴露因子。一个企业选择进行财务舞弊,绝不可能仅仅受到单一动因的影响,只有企业存在贪婪心理、有着不良的需要、暴露可能性较小,并且有舞弊机会时,企业才会行动。因此这四个因子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G 是指“贪婪”因子,贪婪形容个体对某件事物极度渴望并难以满足,在资本市场中表现为对不属于自己的利益的无限追求。基于道德、价值观等角度对企业管理者和职工进行分析,他们进行舞弊的动机主要是谋求私利。贪婪因子是舞弊主要的动机来源,表明了财务舞弊者在价值观层面的风险。
O 是指“机会”因子,表现为当舞弊主体有舞弊的意向时所处环境恰好可以使其免于被发现的时机。机会因子受到企业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在企业内部,企业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等内部环境是主要影响因素。若企业出现治理层权责利分配不明确、股权结构不健康等现象,便会给舞弊行为打开便利之门。在企业外部,当法律法规足够完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足够尽职尽责、有关监管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就会对舞弊主体产生威慑,大大提高舞弊的成本,使主体放弃想要舞弊的想法,进而降低舞弊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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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K 企业财务舞弊的案例概述
3.1 K 企业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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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舞弊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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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K 企业财务舞弊分析
4.1 K 企业财务舞弊手段
4.1.1 虚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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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虚增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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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舞弊治理对策分析
5.1 遏制贪婪心理
5.1.1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和谐社会所必须具备的特征,信用的缺失将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若想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就必须要有完善的信用体系,而信用档案则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信用档案记录了我国所有公民信用信息,主要分为行业信用档案和综合信用档案两大类。行业信用档案,顾名思义,是各行各业将行业中每个从业者或者法人的信用行为记录下来所形成的的档案,目前我国应用该信用档案的行业主要有金融、税务、工商系统等。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体系已然发展的较为完善,而我国在 2001 年才首次提出了信用档案的概念,经过将近二十年的稳步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许多不足。目前我国信用档案还是以行业信用档案为主,综合信用档案应用较少。虽然各行业都建立了一套记载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信用档案,但是行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共享,若想要查询一个人的征信情况时只能片面的进行了解,想要建立综合档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如果能打破行业之间的壁垒,将个人信用档案与行业信用档案结合起来,形成信用信息在全社会的共享。有舞弊前科的人员再次就业时,行业内部可以依据信用档案上的记载仔细考虑是否聘用,这样财务舞弊这种行为对直接行为人的影响就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被淡化或遗忘。这将会对想要进行财务舞弊的人员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降低舞弊事件发生的概率。
5.1.2 加强管理者道德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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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与不足
财务舞弊的防范与治理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危害极大,不仅给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还给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巨大打击。本文将 2019 年发生的 K 企业财务舞弊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基于 GONE 理论对 K 企业财务舞弊的动因进行了深入探究,对其采用的舞弊手段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财务舞弊的防范治理措施。
本文着重对 K 企业舞弊的动因及采用的手段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K 企业的舞弊手段主要包括虚增收入、虚增预付款项、虚构货币资金、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隐瞒关联担保情况、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然后,本文基于财务舞弊 GONE 理论的四个因子深入分析了 K 企业的舞弊动因。首先,在贪婪方面,K 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并没有合理的设定企业目标,盲目追求扩大生产规模,同时管理层道德品质低下,没有坚守应有的道德底线。本文认为,应当加强公司员工诚信道德建设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还应培养管理层的守法意识。第二,在舞弊机会方面,K 企业内部控制失效、股权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共同为财务舞弊行为创造了条件。在 K 企业内部实际控制人即为公司大股东,对于公司内部大小事务拥有绝对话语权,使得企业内部审计及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全部失效。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合理优化股权结构,在企业内部对大股东的权利加以约束,同时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职能,建立合理的企业组织结构,保证内部控制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在舞弊需要方面,根据 K 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来看,已经连续三年亏损,按照规定要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公司铤而走险进行舞弊的动机也就此产生。本文提出,为了消除公司舞弊动机,首先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财务状况合理制定企业目标和发展战略,不要盲目追求扩大生产规模而陷入财务困境。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制定严格的上市、退市制度,并从严执行。最后,在舞弊暴露可能性和面临的惩罚,本文认为政府监管部门的罚款金额设定过低,监管力度较弱,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不能得到保证等原因,共同导致了舞弊案件时有发生。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