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本年6月发生交易或事项如下: (1)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 400元,材料尚未到达,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2)10日,收到5日购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实际成本总额为80 000元。当日与运输公司结清运输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3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70元,运输费用和增值税税额已用转账支票支付。 (3)15日,购入不需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9 500元,款项尚未支付。 (4)20日,购入农产品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 100 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9%,货物尚未到达,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5)25日,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修理费为18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 34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6)本年6月10日,甲公司购进一幢简易办公楼,并于当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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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这个是全部的吗
2023 04/11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