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18行“(六)利息支出”,填报的是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而不是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如果我们向银行借款所支出的利息则不需要做纳税调整是不是? 另外,如果我们收到其他公司的借款利息。也不需要做纳税调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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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有发票吗?有发票的可以不用填写。
2023 04/14 15:32
郭老师
2023 04/14 15:32
收到其他公司的借款利息,正是其他业务收入需要正常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