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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差额纳税企业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

84785017| 提问时间:2023 04/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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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 不可以的,因为专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2023 04/14 18:59
84785017
2023 04/14 19:00
那我刚刚给税务局打电话为什么说可以呢?
84785017
2023 04/14 19:00
是有什么其他特殊的可能么?
刘艳红老师
2023 04/14 19:02
是的,可以的,我刚看了下最新的政策
刘艳红老师
2023 04/14 19:02
不好意思,前面搞错了
刘艳红老师
2023 04/14 19:02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出口销售额? 答:在计算销售占比时,不需要剔除出口销售额。例如某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内,国内货物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研发服务销售额为20万元,国内四项服务销售额90万元,应按照(20+90)/(20+90+100)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但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参与计算,还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答: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例如,某纳税人提供服务,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差额计税政策,以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该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货物销售额为2万元,提供四项服务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共20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为4万元。则应按照4/(2+4)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84785017
2023 04/14 19:04
那她这个加计抵减的基数就是企业进项专票的10%呗
84785017
2023 04/14 19:04
加计抵减税额
刘艳红老师
2023 04/14 19:05
是的,是的,就是你说的这样的
84785017
2023 04/14 19:05
好的,谢谢
刘艳红老师
2023 04/14 19:06
不用谢,有帮到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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