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属于培训服务业。和校企合作的。每年都要招生,有一部分招生人员属于兼职,然后按招生学生的数量给予费用结算,比如招生一个学生给5千,就这样结算。前期一直没有发票,就设立内账。现在想全部规范,对于没有发票的这部分怎么解决合理呢?

84784966| 提问时间:2023 04/1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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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个兼职就是劳务报酬,劳务也要开发票的,能沟通下申报个税作为工资么,工资不用开票,但是要交税,但交税本来就是应该的
2023 04/15 15:22
84784966
2023 04/15 15:28
但是劳务的个税会比较高
廖君老师
2023 04/15 15:32
您好,劳务个税预缴是20%个税,但是最张年度汇缴和工资一起的。劳务要开票,开票有点麻烦,不对申报工资个税方便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84784966
2023 04/15 15:40
这些招生人员不属于我们的老师,所以就申报劳务费,不能按工资薪金申报,
廖君老师
2023 04/15 15:44
您好,我明白您意思了,那就劳务费,您有要求她们也会配合开票的,毕竟是要给钱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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