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业务:1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100箱,取得销售额320万元(不含税,下同)。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250箱,销售额90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60%的货款,实际收到30%3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125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25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5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4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20%进行销售,取得销售额58万元。5从丙卷烟厂购入一批烟丝,甲厂用120箱A牌卷烟抵偿货款,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卷烟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46.50B.55.71C.64.29D.66.43 甲厂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A.0B.4.11C.4.54 D10.54

84785044| 提问时间:2023 04/17 18:3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乙卷烟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125+25+5)/(1-30%)*30%=66.43
2023 04/17 18:36
暖暖老师
2023 04/17 18:37
甲厂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应缴纳消费税 58*30%-66.73*20%=4.0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