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职工周某实际工作年限已满8年,在甲公司工作年限已满3年。2019年2月15日,周某因病住院治疗而开始第一次病休。计算周某依法享受医疗期的累计病休的时间段为(  )。 A 自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 B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 C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 D 自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8月15日

84784976| 提问时间:2023 04/1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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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CMA,初级会计师
A 自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
2023 04/19 11:06
84784976
2023 04/19 11:18
是看这张表吗
84784976
2023 04/19 11:21
请问是为什么呢
小龙老师
2023 04/19 11:21
这个表是年休假,题目是病假哦。
84784976
2023 04/19 11:23
就是在书上没有找到病假的
84784976
2023 04/19 11:23
那请问是为什么选A呢
小龙老师
2023 04/19 11:25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4784976
2023 04/19 11:52
好的,谢谢老师
小龙老师
2023 04/19 11:54
不客气的,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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