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跟总公司在同省不同市,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可以自己缴纳?

84785009| 提问时间:2023 04/2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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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是的是的,可以自己交。
2023 04/23 11:51
84785009
2023 04/23 11:56
但是,我看有的说需要汇总到总公司再进行缴纳,预交是按比例进行缴纳的?
郭老师
2023 04/23 11:58
你好,不需要的,你没有做汇总备案不用。
84785009
2023 04/23 11:59
那这样没有税务风险吧
郭老师
2023 04/23 12:04
对的,是的,没有风险的,自己做自己的就可以。
郭老师
2023 04/23 12:04
第一年都是自己做自己的,第二年开始可以合并到一块儿,也可以自己做。
84785009
2023 04/23 12:06
那要是想合并申报,先合并报表在总公司申报是吗?所说的比例申报,那个比例是怎么算的
郭老师
2023 04/23 12:08
预缴所得税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由总机构就地预缴,另50%由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各分支机构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计算各自分摊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84785009
2023 04/23 12:13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这个是三个因素,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以哪个为准
郭老师
2023 04/23 12:16
你好,该分支机构,比如你有三个分公司,就是ABC这三个其中的一个。
84785009
2023 04/23 12:17
不好意思老师,刚这个网页显示这个公式没有加号,所以才这么说,现在又看到了,谢谢老师。也就是不想合并也可以不合并是吧
郭老师
2023 04/23 12:24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84785009
2023 04/23 12:25
好的,谢谢老师
郭老师
2023 04/23 12:26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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