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甲公司预计本年销售收入为12000万元,广告费为600万元,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其他可税前扣除的支出为8000万元。 ■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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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方案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限额=12000×15%=1800(万元)
廣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实际发生额=600+400=1000(万元)
由于1000万元<1800万元,因此可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2000×5‰=60(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60%=200×60%=120(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200万元,由于6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因此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200-60)。
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0-600-400-200+140-4000)×10%=694(万元)
税后利润=12000-600-400-200-4000-694=6106(万元)
方案二: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调减业务招待费至100万元,同时将广告费增加至700万元,业务宣传费依旧为40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限额=12000×15%=180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实际发生额=700+400=1100(万元)
由于1100万元<1800万元,因此可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2000×5‰=60(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60%=100×60%=60(万元)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100万元,由于60万元<100万元,因此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100-60)。
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0-700-400-100+40-4000)×10%=684(万元)
税后利润=12000-700-400-100-4000-684=6116(万元)
综上看来,方案二优于方案一。因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694-684),多获得税后利润10万元(6116-6106)。
2023 04/26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