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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那这些设备折旧入的研发费用,还要进行加计扣除吗?如果加计的话不就重复加计了?如果研发费用不加计的话,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该如何调整研发费用呢?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4/2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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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老师正在看题目
2023 04/26 22:09
丁小丁老师
2023 04/26 22:12
您好!这个是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100%,折旧不能再加计扣除了,在填写研发费加计扣除时,不能包含这部分的折旧
84784973
2023 04/26 22:17
那在对应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上如何体现呢,是这个表上标红的地方不填数据吗?
丁小丁老师
2023 04/27 08:59
您好!是的,这里的折旧不包含这个固定资产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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