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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和再次劳动能力鉴定(2021.2.4)结论书结果都是七级伤残的结论,因为当时不知道停工留薪如何申请,所以当时没有一起申请,经过初次鉴定的两年后2022.11.25号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了复查劳动鉴定书,约定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想问下,2022.11.25日的这一份有约定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和2021.2.4日再次鉴定的结果书有没有相违背,对方认为2021.2.4日出具没有约定停工留薪的,认定等级为七级的结果书是最终结论,而后面2022.11.25申请的那份有约定停工留薪的结论书跟2021.2.4号那份结论相违背,想问下,2022.11.25日的结论书是否同样具有效力

84784960| 提问时间:2023 04/2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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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巧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学员,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结论书都具有效力的
2023 04/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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