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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第二次传真回复也是新要约,不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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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会导致要约失效: 1.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在本案中李某当日回复要求延期付款视为对原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已成立新要约,8月3日李某再次发的传真又变更了之前的要约内容,视为新要约。而两次要约均未承诺,合同不成立。
2023 04/29 22:11
乐悠刘老师
2023 04/30 09:36
同学你好,满意的话帮老师点个五星好评可以吗,谢谢
84784961
2023 04/30 09:46
就是第一次要约的话就是已经变更了是吗,然后后面都会沿用第一次变更后的要约
84784961
2023 04/30 09:46
然后第二次就要以第一次更改后的要约为准了是吗
乐悠刘老师
2023 04/30 09:47
是的,同学,已经变更了
84784961
2023 04/30 09:47
但是第一次要约不是已经失效了吗,所以第一次要约不成立,应该是以原先的条件为准,也就是以一次性付清的条件为准不是吗
84784961
2023 04/30 09:49
而且他是8月1号发出传真的,他说三天内回复,那最后的有效期限应该是8月4号不是吗,所以8月3号还没有过期,对不起我有点乱哈哈
乐悠刘老师
2023 04/30 09:53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本题中,李某当天传真回答,表达批准购买,但规定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变更,属于对原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李某第一次回答属于“新要约”;(2)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本题中,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达批准按照陈某传真条件购买,属于“新要约”,而非对原要约承诺,原要约已经失效;
84784961
2023 04/30 10:38
哦哦好的老师
乐悠刘老师
2023 04/30 10:46
满意的话帮老师点个五星好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