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题是不是有点问题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3 05/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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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没有问题 你看错题目了 是6千不是6万 6000*3+20000*3*8/12=58000 ​
2023 05/05 11:07
84785019
2023 05/05 11:08
给我转晕了,老师它那个新建商品房不是只有交付了才需要缴税了,它年底未销售为啥还要交税呢
Xia老师
2023 05/05 11:18
同学你好,房地产企业是交付后产生新的纳税人才不缴纳。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是这样规定的: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应.从交房之次月起,纳税义务人已转移,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移到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业主,新的纳税人的产生意味着旧的纳税人的消失.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调减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但要按未交房产与已交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应按规定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全部交房后的次月起,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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